滕州市人民政府
關于組織防空警報試鳴的通告
為增強全市人民國防觀念和人防意識,檢驗我市防空警報系統(tǒng)報知性能,保障戰(zhàn)時人民防空和平時搶險救災組織指揮,根據(jù)《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防空法》和《山東省實施〈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防空法〉辦法》規(guī)定,按照省政府確定的每年9月18日為人民防空警報試鳴日要求,市政府決定進行防空警報試鳴,現(xiàn)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:
一、試鳴時間:2024年9月18日上午10時整。
二、試鳴區(qū)域:城區(qū)、鎮(zhèn)駐地和獨立工礦區(qū)、駐城中小學及有關社區(qū)。
三、試鳴警報種類及持續(xù)時間:試鳴警報有三種:空襲預報、空襲警報、解除警報。(一)空襲預報鳴36秒、停24秒,反復3遍為一周期,時間為3分鐘;(二)空襲警報鳴6秒、停6秒,反復15遍為一周期,時間為3分鐘;(三)解除警報為一長聲,時間為3分鐘。
四、做好宣傳工作。防空警報試鳴工作由滕州市國防動員辦公室負責組織實施。防空警報信號由防空警報控制中心統(tǒng)一發(fā)放,屆時全市電動、電聲、移動牽引升降式機組等防空警報器將同時鳴響。市融媒體中心、市大數(shù)據(jù)中心等單位自9月13日至18日10時前要在醒目位置刊登和在黃金時段播出此通告。移動公司、電信公司、聯(lián)通公司9月13日至18日上午10時前,向網絡用戶、手機用戶發(fā)送“9月18日10時,滕州組織防空警報試鳴,請不要驚慌”的短信。各單位和廣大群眾在防空警報試鳴時,不要引起驚慌,保持正常的工作秩序和生活秩序,并注意以上三種防空警報信號識別。
滕州市人民政府
2024年9月11日